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轄區概況

     
    轄區概述

    機關簡介

    小港歷史:
    小港為鳳山港畔的聚落,小港原名港仔墘,位於高雄潟湖南岸,今劃分為港興、港墘、港口、小港四里。「港仔墘」名之起源,由於位在鳳山港之邊處而名。據輯修於乾隆廿九年(1764)的重修鳳山縣志記載,鳳山港、前鎮港與打鼓港,同為大潟湖內三個海港。該志又謂:「鳳山港在鳳山莊,縣南三十里,上有橋樑,通潮流,小船不得到。」可知此港的潮水湍急,小舟易翻覆,僅容大船入港。 又據「台灣古地名」一書云,港仔墘,即港畔之義,也即鳳山港畔之部落。按台語的墘」字,是專用於湖、潭、溪、圳、陂埤之邊畔。往昔鳳山港又稱鹽水港,撰修於光緒二十年的鳳山縣采訪冊,港澳項下有「鳳山港即鹹水港」之記載,是打狗港南方的支助港。 鳳山港原是打狗港東南水陸交通之要衝,船舶經常輻輳港內,後來港底日趨壅塞,至清朝末期已經淤廢,因之被前鎮港所取代。此時的鳳山港,已成為不通舟船的排水溝,或「迷你」型的小灣,故民國九年地方制度改正時,改稱港仔墘為「小港」。
     
    行政區沿革:
    小港在荷據時期已經開發,荷蘭人建紅毛港使之與安平港成為犄角之勢。明鄭時期屬萬年縣,為國姓爺鄭成功部將吳燕山所墾拓。清朝時代先後隸屬於鳳山縣鳳山莊、鳳山里,其後又分為鳳山上、下二里。日治時期因地方行政區域迭經更張,隸屬時變,先後隸屬於鳳山支廳、鳳山小港庄轄有小港、二苓、大人宮、店仔後、鹽水港、中林子、鳳鼻頭、大林蒲、紅毛港、中大厝、空地仔、莿蔥腳、中廓、大坪頂、二橋等十五個部落。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後,將所有街庄改為鄉鎮,小港鄉隸屬高雄縣 原小港地區由高雄縣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所管轄,民國六十七年三月一日,為因應臨海工業區之開發始成立小港分局,隸屬高雄縣警察局。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一日高雄市改制為直轄市,小港鄉由高雄縣歸併高雄市並改為小港區,小港分局改隸屬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管轄。
     
    小港地區面積人口:

    面積:45.4426平方公里。
     所轄里數:本區計有38里,697鄰,105警勤區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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